中国新城镇(01278.HK)公布,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,公司经营收入为人民币2.38亿元,同比减少3.25%;母公司权益拥有人应占溢利为人民币1.15亿元,同比增长228.02%;每股基本及摊薄溢利为人民币0.0118元。
公司经营业绩主要包括土地开发、城镇化开发和物业租赁。于2021年上半年,集团录得收入人民币1.42亿元,与2020年同期相比较减少了32%。
于2021年上半年,土地开发收入录得人民币804万元,较去年同期增加477%,主要因为本报告期间工程实际进度比去年同期增加,故结转的土地开发收入和成本相应增加。於报告期间,(i)物业租赁收入与2020年同期相比增加了41%至人民币6,238万元;及(ii)物业管理费与2020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4%至人民币1,801万元,主要由于武汉楚光产业新发展有限公司("武汉楚光")的投资物业出租率同比上升所致。受集团改革转型影响,城镇化开发收入和其他收入合计减少了64%至人民币5,372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