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华科技(08301.HK)公告,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接获联交所信函,列明股份恢复买卖的初步复牌指引,内容如下:
(i)证明公司符合GEM上市规则第17.26条的规定。发布该等公告后,公司再度收到联交所日期为2021年8月16日的信函,当中联交所为公司列出以下额外复牌指引("额外复牌指引",连同初步复牌指引为"复牌指引"):(i)刊发GEM上市规则规定所有未刊发的财务业绩,并处理任何审核修改;及(ii)重新遵守GEM上市规则第5.05(1)条及第5.28条。联交所再次表示,可能于适当时候修改复牌指引及提供更多指引。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布告知公众。
继续暂停买卖。